鱼目混珠的故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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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退两难

唐初,徐州府西门外有户姓林的农民林大。林大五十得子,起名林海,字晚生。

晚生从小聪慧过人,人称智童。智童有一好友,姓夏名和,字山阳,因他能言善辩,人送外号夏讼童。

智童和讼童虽从小一起长大,但是俩人的嗜好各有不同。

智童喜欢从政,常学官场中的事体,讼童则遇事看法独特,常常表现出不同凡人的明辨是非的能力。

一次,他家的一只公鸡丢了,他父母在邻家院里找到了那公鸡的鸡毛,便怀疑是邻家偷食了,于是两家由吵到打,最后闹到了公堂上,两家还是互不相让。官府一时也不知如何处置。

就在两家闹得不可开交之时,讼童和邻家的孩子也打到了官府。不过这两个孩子不是为丢鸡和偷鸡打架,而是为鸡肉的味道是香是甜来说理的。

“大叔!你说鸡肉的味道是不是甜的?”讼童理直气壮地问州官。

“大叔!不对!鸡肉的味道是香的!”邻家孩子大声反驳道。

“胡说!是甜的,去年我到我姥姥家吃过,是甜的。”

“你才胡说,是香的,前天夜里我家还吃来着,就是香的。”邻家孩子说。

这时站在大堂上的邻家孩子父亲的脸一阵红一阵白的,怒气冲冲地挥手打了孩子一耳光,骂道:“混账东西,快滚回家去!”

“就是香的吗!前天夜里咱家还煮着吃的,明明就是香的,你当时还说,不叫传给人家,免得挨骂…”邻家孩子象个争斗的公鸡,不服气地边哭边说。

事情到了这个份上,邻人也无话可说了,只得承认了偷鸡的经过。从此,讼童之名在徐州府大振。

这年京城开科,智童林海一举夺魁,做了徐州府的府尹。林海年轻轻地做了府尹,自然春风得意。

每日里全听的是奉承之辞,不免就有些飘飘然起来。讼童对此深为不满,总想出一个难题,煞煞智童的骄横。


鱼目混珠的故事-第1张图片

一日,讼童思得“进退两难之诉状”,化名投到大堂,要智童(府尹)判案。智童苦思月余,总不能下判,急得他寝食难安。师爷见了对府尹说:“此事须访得作状之人,才能判明,否则,将损府尹大名。”府尹听了,也别无他法,第二天安排好诸事,便带上师爷便衣出访去了。

一日访至城西,突遇天下大雨。他便同师爷到一人家避雨。不料这正是讼童家,由于时过境迁,两人都已认不出对方。

讼童本来就好客,见有人来避雨,就让到上房吃茶。

一阵寒喧后,讼童笑着问:“请问两位大哥是哪里人氏,到徐州府有何事要办?如需用小人,可尽管吩附。”

“也无别事,我兄弟二人是河南崤山县人氏,想来徐州访一商人,一解我兄弟两人的进退两难之事,”只这一句话,讼童心里便全明白了,但他未露半点神色。

雨过天晴,讼童送智童二人出门,讼童悄悄塞给师爷个贴子说:“夜深人静可细观之。”

智童回府的当天夜里,躺在床上仍在苦思冥想。忽听一阵脚步声,师爷来到床前,连说:“恭喜大人,贺喜大人!”

师爷边笑边从怀中摸出一个贴子递给智童,“请大人过目。”

智童接过去道:“汝安则为之,汝安则为之…”连念了几遍,一翻身从床上起来,同师爷带了重金连夜赶到讼童家。

来到讼童家叫开大门,也不客套,口口声声拜同窗好友,诉说十年来的离别之情,并邀讼童到府上扶助,共商大事。讼童再三推辞不过,只得从了智童。

原来,讼童所写诉状实是难解之题。其文如下:

民进退两难,请求府尹评判。

小民年五旬,三次丧妇,从无子嗣。

今春由母亲托人聘孙芳为妻,因孙芳小民三十几岁,民极力推脱,怎奈母亲力主,孙芳也情真意切,非民不嫁,便约定于本月十六日迎娶。谁想人有旦夕祸福,天有不测风云。

正在小民为婚礼准备之时,民母患病,经多方治疗无效,于本月十日仙逝。

民泣血痛心,万念俱焚,无心思谈婚娶之事。但孙芳心意已坚,且又有母亲临终遗训,孙氏力主本月十六日完婚。

亲戚族人,各方朋友也都力劝:事有大小,理有曲直,事可权变,郎亲已定,就得迎娶。倘或得一男半女,也可老有所养,如若不娶,孙芳如有三长两短,何以负此重责。

若等守孝三年再娶,即使孙氏无变,民也老态龙钟,或不及三年,就侍母于地下了,到那时祖宗之灵谁人供养?民思之再三,进退皆罪。若丧父母娶妻有违人伦王法,若不娶则孙氏寻短丧命,罪更加一等。万般无奈,禀诉于官府,乞请明鉴。官官名流,必有交见,乞请速判。

禀诉人李名

评注:娶则违法,道义难明;不娶又违母命,孙氏再损命,更是人命关天。进退皆非理且罪深重。评判此案稍有不慎,便将公诉于大庭广众,为法所不容,故使智童无法下笔批判。真讼师之笔,实难判也。

鱼目混珠

却说林海在讼童的扶助下,在徐州府做了二十三年府尹。不幸讼童染病身亡,林府尹从此便失去了左膀右臂。

讼童生前在禀公执法中,与恶讼刘贵结下了私怨。

刘贵是徐州府出名的恶讼,人送外号刘小鬼。此人诡计多端,常常颠倒是非,混淆黑白,欺诲官民人等。

他见讼童已不在人世,便想同机报复林府尹。

一天,林府尹得报,黄河河道中捞出一具男尸,便急带一干人等赴现场查看尸情。

从已开始腐烂的尸体上可判明此人是他杀,而非自杀。但因无人认领尸体,暂无法判明尸为何人,林府尹只得先令乡保地方买一尊棺安葬。

府尹同了众人正准备打道回府。可就在这时,只听一声:“慢着!人命关天的大事,今草率收尸掩埋,倘或有人前来认领,又实具冤情,那时如何处理?”只见刘小鬼从围观人群中出来,对府尹不冷不热地说道。

林府尹明知刘小鬼故意给他出难题,但又无法反驳,只好又命停尸细查情由,数天过去,仍然没有任何线索,急得府尹坐卧不安。

这天衙役突然来报,一年轻寡妇,前来认尸林府尹得报,急带众人前往来到停尸地点,只听那女子哭诉道,她丈夫姓王名圣,两年前得中武举。受皇恩完婚后,随元帅李牧到边关征战。数月前得一报:丈夫作战有功,被李牧提升为偏将,不日将回家探亲。可至今未见丈夫的踪影,想必是遭人暗害了。”

林府尹听了似信非信,尸体已腐烂,无法辨认,那寡妇也拿不出任何凭据证明是她丈夫,府尹思虑再三,没准寡妇认领尸体。那女子无奈,抹一把泪水,差愤去了。


鱼目混珠的故事-第2张图片

原来,这女子名叫翠玉,丈夫李驹儿是个商人,婚后不久得急病而死。翠玉年轻守寡,青春难掠,一次偶然的机会,她认识了恶讼刘小鬼,从此二人你来我往,勾搭成奸,做了暗中的夫妻。

刘小鬼因结怨于林府尹,总想寻机报仇。日前他见捞出一无名尸体,便生一恶计,要翠玉前去认领尸体,初时翠玉不肯,后经他再三劝说,翠玉应下来。不料被林府尹几句言词责回。


回到家,翠玉向刘小鬼诉说了事情经过。刘小鬼听了,笑了笑说:“听我的话,再去认领尸体,这次我保你得财得喜,如不成,你可骑着我当驴使唤。”说着,交给翠玉一诉状,又和翠玉如此这般地说了一遍。

翠玉按照小鬼的安排,一路哭泣着二番再去认尸。来到尸前,大放悲声道:“丈夫为国立功却得此恶报,做妻子的连认领尸体的权力都没有,天理何在?国法何在?”她边哭边质问林府尹:“若说此尸非我夫,我夫何在?此尸非我夫,尸是何人?民女一年轻寡妇,上无公婆下无兄妹子女,如此尸确非我夫。我认他何用?一寡妇认此腐尸这不是自讨苦吃?”她说着递给林府尹一诉状。

林府尹接状看了,立时瞠目结舌,站在那里如呆了一般。翠玉见状又哭着向前抢尸,府尹忙派人上前力劝翠玉,并答应从官库中从拿出两千两白银,五百两厚葬翠玉的丈夫,一千五百两作今后翠玉的生活之资,并保证官府要尽快缉拿凶犯,为翠玉的丈夫报仇。林府尹分派完,命人厚葬了那具腐尸,又到官库中取来银子付给翠玉,然后又用轿子把翠玉送回家。

却说林府尹一切安排就绪,回到府上,再细观翠玉所呈诉状,明知此状是刘小鬼所为,却又无懈可击。

林府尹想自己为官三十几年,一向秉公执法,清正严明。此次却为恶讼所挟,将一骂名留给后人,心里如何能安?自此便忧虑重重,日夜坐卧不宁,同年六月患疾死在任上,时年五十八岁。可怜府尹清白一世,却被一纸诉状断送了性命。

你道那一纸断送林府尹性命的诉状,究竟写得如何?观后便见神奇:

为夫尸冤愈冤,为雪夫耻越耻

民女翠玉二十岁嫁给王圣武举为妻,新婚不久夫随元帅李牧赴边关为国尽力。

前不久,边关来报,民女夫王圣为国立功,被提升为偏将,近期将回家探亲。谁料路上却被人杀害,抛尸于黄河古道。

后被人捞起,民女得信,急前去相认,见夫尸惨状,民女泣血欲死,但愿追随丈夫赴黄泉,怎奈夫仇未报,怎能就死?便泣血告官,望雪夫之冤。


鱼目混珠的故事-第3张图片

谁知官不谋百姓之福,反诬民女错认丈夫,使民女冤不得伸,耻无可雪,痛断肝肠。试问青天:此尸非氏夫,氏夫何在?活有音信,死见尸首,此本常理。而氏夫非此尸,此尸又系何人?且民女上无翁姑,下无子女,又无丰厚资产,倘认得夫尸,所依何人?又有何物相待?民女认夫尸,意在同赴黄泉,并无他望。

特泣血上陈于府尹:乞求追缉凶犯到案,严惩不贷。并望官府对氏夫从优抚恤,厚葬氏夫。民妇不胜感恩戴德之至。

赵女翠玉泣血陈词

评注:诉状中,“此尸非氏夫,氏夫何在?”

“氏夫非此尸,此尸系何人”两语,舒利如神剑,直通林府尹,使府尹无言以对,只得准其认尸,并付以重金抚恤。

自己却因此而丧命,可见恶讼刘小鬼,确是真鬼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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